各部门、教学单位:
学校超星学习通评教平台的系统功能正逐步开发完善,目前已可实现督导听课、同行听课、领导听课、巡课等功能。现将平台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1.前期听评课纸质版资料先自行留存。后续听评课请通过超星学习通评教平台进行,不用再使用纸质版听评课表。
2.请各级各类人员严格执行学校《听课制度》,按要求完成听课、巡课任务。
3.听课人使用本人工号即可登陆超星学习通平台,操作方法见附件1超星学习通评教平台听评课操作说明。
上一条: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及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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